淘氘De池子 发表于 2007-9-30 23:40

请大家以后发帖如果是连载请在一帖中连载,别再重新开帖连,请各位注意!!

以后如果发现,主题合并后扣分(麻烦本BZ的下场)

另外从今天起所有字数少于10(不包括英文和字符)的帖一律视为水帖,请各位注意,所有水帖一律扣分,无论BZ还是平民,一视同仁,每次扣分前会发短信,及时改正者赦免

本规定以加入版规,在这提醒一下

到时扣分了可别怪我没提醒[ 本帖最后由 淘氘De池子 于 2007-10-10 16:34 编辑 ]

旭日の心 发表于 2007-10-1 17:24

那也不能狠到把我的帖子给删了吧

淘氘De池子 发表于 2007-10-1 17:38

只是合并了,没删

不过如果是水帖的话...............

旭日の心 发表于 2007-10-1 17:40

SORRY
看错了
以后偶再也不会了
汗~~~

这样可以吧[ 本帖最后由 旭日の心 于 2007-10-1 17:52 编辑 ]

淘氘De池子 发表于 2007-10-1 17:43

拜托,刚说过就来水帖,你先自己改下吧,字数不够

yx252623 发表于 2007-10-4 23:41

终于有人来管了,期待一下会如何管理

zxys14 发表于 2007-10-7 17:17

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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