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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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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汉化权.修改了汉化图的LOGO.你很看不爽是吧?把其看为盗图..我承认.谁叫你写错了.
我多次问你要原作者的MSN.你不肯给我.老实在这里告诉你.我第一次问你要作者MSN的目的是问问他关于
地图宣传方面的问题.你死不给我也没办法.有个想法
你去跟GAL(原作者)说"一个中国人修改了汉化图.他说他是有自己的理由的.希望跟你商量."
如果他拒绝跟我商量.我就删图了.用你那错误的图.这个办法是最好的了.不是嘛??

-----前提是你敢和GAL说了.可惜怕你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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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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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mp
別人有本事自己找到原作者你就沒本事嗎
別說得很偉大,我看那麼急想在浩方開房
除了為了你"個人的想出風頭和提高你Mr.Prince的名聲"之外
你有哪點是真的不是出自私心?別把自己的私心裝飾得那麼堂皇,拜託趕快交出証明
別給我GGYY,星期四晚上12點前交不出証明我就要向浩方方面申請你的原申請貼無效

沒有被授權就可以自稱官方
那麼你在地方開個組織可以自稱政府嗎
拜託用用你的腦子別老是拿來當座椅墊![ 本帖最后由 高町奈葉 于 2008-6-17 14:5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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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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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你們那邊証明也快點交出來
我才好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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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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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補上一段
MP你真夠賤格,你人品已經跟你的腦子一樣坐跨了嗎
改掉圖?我除了知道你是把別人"辛辛苦苦得來的成果"以"嚴重低能而又與你智商有得比"的方法搶掉後
改掉LOGO說成是自己的圖之外
"你還有做過甚麼不是在丟你自己臉的事"

你既然說你們的是官方群
叫你們那邊"負責漢化那張新圖的人"上來當面對質
真有你的雜碎
去叫來對質呀[ 本帖最后由 高町奈葉 于 2008-6-17 15: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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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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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div class='quotetop'>:<div class='quotemain'><!--quote1-->原帖由 Mr.Prince 于 2008-6-17 13:18 发表 <a href="http://forum.nanoha.com.cn/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9683&ptid=2186" target="_blank"></a>
请给我记住.官方群是已经定下的.官方群这一名义不是跟着你命运走的.你想在哪是哪.那么告诉你.你错了..正是因为你的错误.所以我修改了LOGO.改正了你的妄想.听了很不爽是嘛?但是你的错已经被弥补了.
关于开游戏专区.这是很早的问题了.浩方优先考虑.其次是VS平台.(大陆方面.)你去VS开区.很好.很支持.
但是我们早就说过是以CGA-HF优先考虑.当然.开两个也可以..
*我申明过了.我和HF负责等人已经谈好了.如果你要去告我什么的话.你可以去.告诉你负责人是*wuliao*和everyguo等人.还有.我提醒你.我并没有把图给负责人.因为他们没有再次要求测图.你每次说话都以为你知道了情况....

你擅自将自己所驻扎的QQ群定意为NAF官方群.这种行为并没有经过群员和玩家们的同意..再次申明.官方群不是跟着你走的... 嘛.没什么了.一个礼拜内HF会开区.如果你不想HF开区.只想你申请的VS开.那你去负责人那里七嘴八舌.你的话一直是很有感染力的. <!--quote2--><!--quote3-->

1.官方群这个概念,你别弄混淆了,当初偶们四个汉化人在你那个群里,所以你那群叫官方群,现在偶们都不在了,你那个仅仅只是玩家组成的群能称之为官方群?
2.写群号进地图是为了让人能找到汉化人来反馈BUG等信息,你擅自改成你那个群,除了你自己出名以外,能对地图有什么好处?
3.再次和你说明,你在HF开区偶支持,但你必须让HF负责人弄清楚一件事,你没有这张地图的任何权利,自然,关于加广告之类的,他们必须和偶谈,因为这是涉及修改地图方面的,并且一旦定下来,以后的版本里也不会变了.所以如果他们不和偶谈,偶以后的版本里没有加他们广告,而导致房间被取消,那也不能怪偶.至少,VS平台的负责人是主动来找偶谈的,他们能找到偶的联系方式,那么HF的人也可以.
4.偶把一个群作为官方群还需要玩家同意?那是不是大街上随便一个人叫你喊她妈妈那你也喊?再次提醒你,官方群不等于玩家群,玩家群是用来玩的,官方群是用来反馈BUG的,汉化员在哪个群,哪个群就是官方群.
5.还有,至今为止偶没有去过一次CGA找过任何负责人,你开区偶没有干预你任何事,请不要编造莫须有的谎言强加于人身上来提高你自身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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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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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div class='quotetop'>:<div class='quotemain'><!--quote1-->原帖由 高町奈葉 于 2008-6-17 15:01 发表 <a href="http://forum.nanoha.com.cn/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9686&ptid=2186" target="_blank"></a>
影你們那邊証明也快點交出來
我才好辦事 <!--quote2--><!--quote3-->
作者最近没上过线,以前也曾有半个月没上线,偶已经给他发过邮件了,等他回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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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8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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嘛。啊婆和MR大家座下来好好谈嘛,群的问题无所谓把,完全可以和啊婆商量把2个群都写上去,分1群2群,人多不是更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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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8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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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多是好,但你要看那群群主的性质来决定.
如果有人进你家,然后说你家东西全是他的,你同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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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8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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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會不會有人翻,假如只是copy這樣翻一翻,連我都會......

如果要有新的漢化組,你也要拿出你們翻好的東西,這樣才能抗衡是吧~mp?

圖裡面的群組?我想我把兩個都加上去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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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9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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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NAF汉化组成员:
    我是雪貂_尤诺,关于这次事件,我一个人身份首先个人表态:
第一,我个人不反对为同人作品到浩方平台或者类似平台开专区;
第二,我个人反对在同人作品出现盈利组织的标志,以及用于盈利和涉嫌盈利的行为。
  因为我们的同人作品大部分版权不是我们制作者自己的,我们没有权利拿来盈利,一旦出现盈利行为,就可能出现侵权行为。本论坛历来都坚决反对盈利行为的,我们也不希望论坛下属或在本论坛驻站的任何组织出现盈利或者涉嫌盈利行为。
                                           魔法少女中文网 超级版主\执行版主雪貂_尤诺
                                                        2008-6-19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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